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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與治警事件
時間
1921 ~ 1934
地點
臺北
相關人物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發生於20世紀上半葉,是由新民會發起,向日本帝國議會爭取在臺灣設置自治議會的運動;這場運動是臺灣對日本統治從武力反抗轉為近代式政治運動的轉捩點,也是日治時期歷時最久、規模最大的政治運動。

背景:

日本在甲午戰爭取得對台的統治權後,一開始並未做好殖民準備,故請來英、法兩國的顧問前來提出建議。但在遭逢武力反抗的情況下,沒有實施原來的構想。1896年3月底,日本政府遂依據台灣總督府的要求,由帝國議會通過《關於應在臺灣施行的法令之法律》,俗稱《六三法》。

實施《六三法》雖令臺灣在名義上是日本領地,實際上卻成為殖民地,即使日後經過《三一法》和《法三號》的修正,讓臺灣的立法體系逐漸被編入日本的體系中,但仍然無法享有日本內地的民主成果。且由於該法每逢有效期限將屆時,就被送進帝國議會要求順延,無不引發爭論。最後日本政界將《法三號》定為無期限限制,使爭議告一段落,但對臺灣的知識分子而言,「六三問題」和切身權利相關,需尋求解決方案。

另外,由於日本從1905年到1925年間受到海外思想的影響,且1918年成立的原敬政友會內閣在思想和政策上更趨於自由化,因此產生了政治乃至社會、精神層面的民主運動,是為大正民主思潮,東京的臺灣留學生身處這股國際思潮中,除了嚮往民主主義,民族意識也受民族自決思想的影響而開始覺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