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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台灣光復
時間
1945年10月25日
地點
臺北公會堂
相關人物
安藤利吉、麥克阿瑟、蔣中正陳儀林獻堂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台灣光復」,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945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對其從大日本帝國接手統治臺灣與澎湖群島的歷史事件稱呼,標誌著臺灣日治時期的結束、以及戰後時期的開始。

背景:

大清帝國在甲午戰爭戰敗後,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原本統治的臺灣割讓給予日本,從此臺灣進入日治時期。中國抗日戰爭前,華南地區原有「臺灣民族革命總同盟」、「臺灣革命黨」、「臺灣獨立革命黨」、「臺灣青年革命黨」、「臺灣國民黨」、「臺灣光復團」等6個抗日團體,但各自為政,缺乏統一領導;1941年2月10日,中華民國政府為集中力量,經中央斡旋,在重慶組成「臺灣革命同盟會」,團結台灣人力量,支持抗戰,光復台灣。

二次大戰期間,在1943年舉行的開羅會議中,中國希望同盟國同意戰後日本放棄臺灣並移轉主權回歸,此內容列入共同宣言,後於波茨坦公告內重申應履行。1944年4月,位於重慶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委由中國國民黨中央設計局設立「臺灣調查委員會」,並任命曾參加始政四十周年記念臺灣博覽會的陳儀為主任委員。該調查委員會對當時日治下臺灣的經濟,政治,民生,軍事等各方面作出頗為詳細的調查。

戰後,中國政府對於如何接管臺灣有兩派意見,一派建議完全與進駐其他「淪陷區」相同,設立「臺灣省」。另一派則主張在臺設立擁有軍警等特別公權力的「特別行政區」。當時的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採納陳儀《臺灣接管計劃綱要》中的意見,設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負責接管臺灣,全部公署行政人員初定為2000名。但最後接管計劃中的規劃並未完全實施,長官公署制度集軍政大權於一身而為人詬病,因而被稱為「新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