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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韻珂逝世
時間
1864年07月 ~ 1864年07月
地點
浙江
相關人物
劉韻珂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劉韻珂(1792—1864),字玉坡,號荷樵,又號廉訪,山東汶上人,鴉片戰爭時任浙江巡撫。與林則徐關係密切,是在戰爭初期與林則徐等一樣堅決主戰的高級官員之一。後曾仕至閩浙總督。
事件背景:
劉韻珂,字玉坡,山東汶上人,生年不詳,拔貢生。嘉慶十九年(1814年)朝考第一,以七品小京官分刑部用,期滿,升額外主事,又升員外郎。
道光8年(1828年),出任安徽徽州知府,道光10年(1830年)調安慶知府,道光12年(1832年)升雲南鹽法道,道光13至23年(1833~1843年)先後任浙江、廣西按察使,四川布政使,浙江巡撫。
道光23年(1843年)5月,升為閩浙總督。
劉韻珂在道光20年(1840年)七月定海被英軍攻陷後接任浙江巡撫。任職第一年,曾積極設防備戰,並與閩浙總督顏伯燾聯銜奏請起用林則徐、鄧廷楨。
自道光21年(1841年)八月定海再陷,鎮海、寧波失守,總兵葛雲飛、鄭國鴻、王錫朋和欽差大臣裕謙相繼陣亡後,劉韻珂對抗戰的信心動搖,認為英軍“炮火器械無不猛烈精巧,為中國所不及”,亟欲謀求妥協。
及至道光22年(1842年)正月,揚威將軍奕經對浙東三城反攻失利、浙江軍事形勢進一步惡化,劉韻珂對時局便更加悲觀,在《慈溪失利事勢深為可慮折》中,提出所謂“十大焦慮”,竭力主張對英求和。劉韻珂在擔任閩浙總督7年中,為保持“撫局”,對外一再妥協退讓,以求“華夷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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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道光24年(1844年)2月,廈門英國領事記里布姆以英商販來的貨物不能全銷,要求按照實際銷數輸稅,餘貨準販他口分售;又以廈門人口稠密,時有火患,請求讓英國人在鼓浪嶼居住。劉韻珂對後者婉拒,而對前者則認為“尚合情理”,同意辦理,“以示體恤”。
同年5月,英國領事李太郭到福州開市,住在城外南台鴨姆洲。8月,英國公使德庇時到福州察看碼頭,稱領事住宅過於“卑陋”;接著,李太郭便要求到城內白塔寺附近租屋居住。紳民李有年等聞訊聯名到藩司請阻。劉韻珂和布政使徐繼畬最初也以“民情不順”加以拒絕。由於英方一面從外交上施加壓力,一面由李太郭私自向烏石山積翠寺僧人租屋數間,擅自遷入居住。英國領事強行入城後,劉韻珂、徐繼畬便承認既成事實,一面與李太郭面約:“嗣後惟領事官準租城內房屋,其余英商俱遵約住城外港口”;一面向道光帝上奏道:自李太郭到任後,英國貨船很少來到福州,“該領事並無應在城外查辦之事,……其住城內與住城外,係屬同一閒居”;而《中英南京條約》對領事“在五處城邑居住”一事,“並未分別內外”,若必令他們住在城外,難保英人不以我們“違約”相稽,“於大局所關非淺”。竭力為自己的妥協辯解。
道光30年2月,英國代理領事金執爾有意違背協議,把兩名英國傳教士引入福州城內神光寺居住,激起民眾強烈反對。林則徐倡議驅逐,並領導福州士紳仿效廣東紳士致英國公使書信做法,繕寫公啟,要求英國領事令傳教士立即搬出城外,聲勢相當浩大。但劉韻珂不予支持,強調“福州民氣散弱,心志不齊”;此事只能“緩圖”,“急則生變”,結果拖了將近1年,英國傳教士才從神光寺搬出,遷入道山觀,仍在福州城內居住。
劉韻珂因處理神光寺事件不當,受到福州紳民的猛烈抨擊,只好在道光30年(1850年)11月間稱病請假。咸豐帝對劉韻珂也不滿意,趁機令其開缺,“毋庸賞假”,回原籍。
同治3年(1864年)病故。
歷史影響:
鴉片戰爭後,劉韻珂和徐繼畬在福建任上推行的並非是對夷惠而對民猛的對外政策,而是推行了“明示德意,陰為箝制”的對外政策。正如劉韻珂在密片中所說:“臣等惟有與藩司(即徐繼畬)盡乎力之所能為,陰加阻撓,密為箝制,使該夷不能即遂所謀。外則仍待以德意,曲示羈縻,使其冥然罔覺,無以藉詞生釁,以免枝節。如能仰賴皇上福庇,福州竟不通商,數年後,該夷灰心而去,則省城根本重地,不令非我族類者實逼處此,殊為萬幸。”也就是說,表面上仍恪守條約,民夷相安,使英人找不到挑起邊釁的藉口,而私下設卡阻撓內地販茶之人來福州,並曉諭省城內外巨商大賈,勿得與英人互市貿易,使英人在福州不能通商,最終迫使其灰心離開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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