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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區農會
時間
1914年10月06日
地點
旗山
相關人物
吳見草、吳萬順
旗山區農會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旗山區農會位於高雄市旗山區,農會大樓於民國87年(1998年)12月31日公告為古蹟。其前身為創立於臺灣日治時期大正3年(1914年)10月6日的「有限責任蕃薯藔信用組合」,不過農會大樓的一、二樓是在昭和5年(1930年)12月才興建而成,三樓則是戰後在民國48年(1959年)9月15日所增建。

信用利用組合(1925年更名)在金融業務發展起來後,亦開始拓展事業,振興農村經濟,如設立自耕農特別的貸款規程、肥料等共同購買事業、製造香蕉容器(竹簍)與設置碾米工廠等。

事件背景: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在大正2年(1913年)2月10日制定「台灣產業組合法」後,在政府大力宣傳之下,蕃薯藔街的包國榮興、吳萬福、陳順和、中野勇太郎等68名內地人及21名臺灣人聯名提出「有限責任蕃薯藔信用組合」的申請書。該信用組合正式成立於隔年10月6日,於羅漢外門蕃薯藔街365番地租屋辦公,首任組合長為日本醫生包國榮興,主要業務是金錢借貸,欲加入需繳納30圓,可分期付款,但首期需繳3圓以上。初期的股權為383股,股金11490圓。

成立初期由於不少人對於將信用組合認為是放高利貸的錢莊,因而遭致惡評,且出現不願繳錢或退出組合者,再加上利用信用組合來存款或借款者不多,雖然組合長包國榮興與繼任的中野勇太郎、竹內藤一郎努力經營,但在大正8年(1919年)時仍有三分之一的貸款變成呆帳,之後兩年又碰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不景氣,最後無法支付提領存款而向臺灣銀行以及旗山郡求援。在吳萬順提供十甲土地給臺灣銀行作擔保,以及旗山郡守協助之下,信用組合得到3000圓用來應急。而在處理呆帳之後,大正10年(1921年)信用組合的純利大為增加,信用組合成員也在隔年起開始增加,因而在大正13年(1924年)12月於第一回全島產業組合大會上被表揚為優良組合。此外在大正10年(1921年)5月25日因行政區調整,信用組合更名為「有限責任旗山信用組合」。

在被表揚之後,信用組合與旗山水利組合合作經營自來水系統,因而依據法規於大正14年(1925年)3月22日更名「有限責任旗山信用利用組合」,10月與水利組合簽下二十年的供水契約書。水源由水利組合提供,取水口等設備由信用組合興建,但所有權歸水利組合,不過取水口設備每年需要繳36圓的使用費,且蓄水池是租用陳順和所有的養魚池。不過陳順和在擔任旗山街長後,由於信用組合財力不足以負擔,遂於昭和4年(1929年)用建築原價35871圓87錢將設備買下,改由政府經營以增加地面撒水、消防用水等設備,改進自來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