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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蔭逝世
時間
1865年11月 ~ 1865年11月
地點
安徽
相關人物
王茂蔭
王茂蔭逝世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簡介:

王茂蔭(1798年-1865年) ,清朝貨幣理論家、財政學家。安徽省徽州府歙縣人。道光12年(1832年)壬辰科進士。歷任監察御史、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及兵、吏、工部侍郎等職。

王茂蔭多次提出防剿太平軍和其他農民軍的方略。咸豐元年(1851年)上《條議鈔法折》,提出發行可兌現銀鈔,以解決財政危機,被議駁。咸豐四年(1853年)任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又連上三折,反對鑄當百、當五百、當千大錢,指出“官能定錢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鑄大錢必然使得物價上漲;次年又針對發行不兌現紙幣提出兌現主張,遭咸豐帝“嚴行申飭”。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對其貨幣思想給予讚賞。他也是唯一一個被《資本論》提到的中國人。

事件背景:

曾任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著有《王侍郎奏議》11卷。咸豐元年(1851年)為給清政府籌措軍費,上《條議鈔法折》,建議發行紙幣,提出“極鈔之數,以一千萬兩為限”。其目的在於用控制數量來防止通貨膨脹,以便“無累於民”而“有益於國”。

咸豐3年(1853年),針對肅順等請添鑄“當百、當五百、當千”大錢的建議,上《論行大錢折》,嚴加批駁,指出:“官能定錢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錢當千,民不敢以為百;物值百,民不難以為千。”這一論點觸及到貨幣名目論混淆價格標準和價值尺度錯誤的要害,是對通貨膨脹政策的有力駁斥。翌年,他又對發行不兌現紙幣上《再議鈔法折》,力主將不兌現紙幣變為兌換紙幣,觸怒了咸豐皇帝,被調離戶部。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篇註83中曾提及此事。他是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唯一提到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