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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占梅逝世
時間
1868年10月 ~ 1868年10月
地點
臺灣
相關人物
林占梅
林占梅逝世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簡介:

林占梅,歷史人物,是中國清朝官員。根據《重修台灣省通志》記載,他於1802年上任台灣府儒學訓導,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境內之教育行政部分,受台灣府儒學教授制約,該官職亦通常為閩籍,語言可與台灣人互作溝通,事實上,教學上也以閩語為主,官話為輔。

事件背景:

始祖三光以明季自同安來台,居於今台南府治子林,數遷至竹塹。祖紹賢,墾田習賈,復辦全台鹽務,富冠一鄉。有子七,長祥瑞,生佔梅,早卒,季父祥雲撫之。佔梅少穎異,讀書知禮,無紈啞氣,進士黃驤雲奇之,妻以女。年十一,挈遊京師,出入縉紳門,學乃日殖。性豪邁,好交名下士,濟困扶危,糜萬金不少惜。

道光25年,英人犯雞籠,沿海戒嚴,倡捐防費,得旨嘉獎,遂以貢生加道銜。

23年,防堵八里坌口,又捐巨款。事竣,論功以知府即選。

24年,嘉、彰各邑漳、泉械鬥,募勇扼守大甲溪,絕其蔓延,詰姦宄,護閭閻,出資撫卹,賞戴花翎。

咸豐3年,林恭之變,台、鳳俱亂,北路震動。奉旨會同台灣道辦理全台團練,又以捐運津米,即捐三千石,奏准簡用浙江道。四年,艇匪黃位踞雞籠,以克復功,加鹽運使銜。

同治元年春,彰化戴潮春起事,淡水同知秋曰覲被戕於東大墩,進略大甲,窺淡水。境內土匪亦竊發,民心惶惶,多走避。佔梅獨籌維危局,故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