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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貽逝世
時間
1870年08月23日 ~ 1870年08月23日
地點
江蘇
相關人物
馬新貽
資料來源:歷史頻道
背景
過程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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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馬新貽(1821年11月3日-1870年8月23日),字穀山,號燕門,又號鐵舫,室名尚卿居,山東省曹州府菏澤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官至兩江總督,同治9年(1870年)在總督任內遇刺身亡。諡端愍。
事件背景:
道光26年(1846年)丙午舉人。
道光27年(1847年)丁未科第三甲第六名同進士出身。分安徽即用知縣。
咸豐元年(1851年):補安徽建平縣知縣。
咸豐5年(1855年):安徽建平縣知縣,記名知州,署理安徽合肥縣知縣。
咸豐6年(1856年):安徽建平縣知縣,署安徽合肥縣知縣,升授安徽安慶府知府。
咸豐7年(1857年):安徽安慶府知府,改廬州府知府,記名以道員用。賜花翎。
咸豐8年(1858年):安徽廬州府知府,記名道員,署安徽按察使。革職留任,廬州府知府。
咸豐9年(1859年):安徽廬州府知府,安徽廬鳳潁道,再署安徽按察使,尋實授安徽按察使。丁母憂,安徽巡撫翁同書奏請留署。
咸豐10年(1860年):安徽廬州府知府,欽差大臣袁甲三奏請復官。
咸豐11年(1861年):安徽廬州府知府,候補道員,在欽差大臣袁甲三軍營差遣。
同治元年(1862年):候補道員,按察使銜,5月署安徽布政使,在欽差大臣袁甲三軍營差遣。
同治2年(1863年):按察使銜,3月18日授安徽按察使,在欽差大臣袁甲三軍營差遣,9月8日授安徽布政使。
同治3年(1864年):安徽布政使,9月4日升浙江巡撫。
同治6年(1867年):浙江巡撫,12月18日(1868年1月12日)升閩浙總督。
同治7年(1868年):閩浙總督,調兩江總督,兼辦理通商事務大臣。
同治9年(1870年):兩江總督,辦理通商事務大臣。遭刺殺身亡,詔加恩以陣亡例賜卹、贈太子太保。
同治10年(1871年)予騎都尉兼雲騎尉世職,諡端愍。於江寧、安慶、杭州、海塘建專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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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咸豐3年(1853年),太平軍攻入安徽,淮南淮北群盜並起,馬新貽常領兵隨胡林翼勦太平軍、捻軍
5年(1855年),跟隨攻打廬州巢湖,新貽擊敗太平軍援軍,接連攻破盛家橋、三河鎮、柘皋,克復廬州。
7年(1857年),捻匪、太平軍合軍攻陷桃鎮,分擾上下派河,新貽攻破舒城,記名以道員用。
同治元年(1862年),跟隨克復廬州,於壽州吳山廟擊敗敵軍。跟隨署理安徽巡撫唐訓方守蒙城,多次破敵。
3年(1864年),任浙江巡撫,浙江才剛平定,民困尚未復蘇,新貽到任後奏請蠲免賦稅。
4年(1865年),奏請減免杭州府、嘉興府、湖州府、金華府、衢州府、嚴州府、處州府浮收的錢糧,又罷除漕運多項收費名目,命令刻立石碑永遠禁絕。修築海寧石塘、紹興東塘,疏濬三江口。
7年(1868年),任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上奏:「標兵虛弱,無以壯根本。請選各營兵二千五百人屯江寧,親加訓練。」改編為五營,令總兵劉啟發督率緝捕,盜匪漸衰。
新貽官安徽、浙江皆得民心。治兩江繼曾國藩之後,擅長綜合事務與考核,鎮定不擾亂。《清史稿》評:「以循吏贊畫軍事,擢任大籓,治績卓著。」
歷史影響:
馬新貽在討伐太平軍時身陷圍陣中,為了詐和,與太平軍首領張汶祥義結金蘭,立誓以大清政府官員的身份,為太平軍做清政府臥底,於是始得歷劫歸去。後來馬新貽背信棄約,反而以行走太平軍營之便,做太平軍臥底,誘剿太平軍,終至張汶祥這支軍團迅速覆亡,張汶祥認為馬新貽背信忘義,便起刺殺馬新貽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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