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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廷襄逝世
時間
1870年10月 ~ 1870年10月
地點
浙江
相關人物
譚廷襄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譚廷襄(?—1870年),字竹崖,山陰華舍(今浙江紹興縣)人。清道光13年(1833年)進士,隨後歷任翰林院庶吉士、刑部主事、郎中、保定知府、陝西巡撫、直隸總督等職。
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後,譚廷襄參與了中外交涉及天津一帶的防務。在直隸總督任上,譚廷襄因在大沽口及天津地區防守不利,貽誤戰機,於咸豐7年(1857年)被發往軍台效力贖罪,並於兩年後被釋回。隨後相繼擔任陝西巡撫、山東巡撫、刑部侍郎、工部侍郎、戶部侍郎、吏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吏部尚書等職務。
同治9年(1870年),譚廷襄病卒,追贈太子少保銜,諡號端恪。
事件背景:
譚廷襄於道光13年(1833年)中進士,隨後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兩年後,擔任刑部主事,隨後升任郎中。道光27年(1847年),譚廷襄出任直隸永平知府一職,同年十月,調任保定知府。
咸豐6年(1856年)正月,譚廷襄與倉場侍郎阿彥達到天津驗收成米。8月,出任陝西巡撫。
咸豐7年(1857年)正月,湖北太平軍起義,陝西也受到襲擾。譚廷襄派武將會同湖北官兵予以鎮壓,並攻克竹山縣的起義軍。 當時,北京地區的米由各地採買並負責運往京畿。譚廷襄上朝廷建議:“從陝西至北京,道路通行困難,況且陝西本地產米數量並不多。請求將購米所用的銀兩上交,由朝廷統一購買。”他的提議得到允許。隨後不久,譚廷襄出任直隸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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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咸豐11年(1861年),譚廷襄擔任山東巡撫。在他任內,曹州、東昌等地的起義軍紛紛起義。起義首領宋景詩率領的捻軍搶渡運河,進逼省城,譚廷襄派兵圍剿,獲勝。 譚廷襄隨後請旨朝廷興辦團練,對重要省道加以嚴守,以防進攻。該提議得到批准。
同治元年(1862年),譚廷襄任河東河道總督一職。
同治2年(1863年),譚廷襄鎮壓捻軍,並生擒起義首領楊蓬山、張全堂。
人物晚年
同治3年(1864年),譚廷襄任刑部右侍郎,隨後擔任工部侍郎、戶部侍郎。
同治6年(1867年),湖北巡撫曾國荃上奏摺彈劾總督官文貪污,朝廷命尚書綿森及譚廷襄共同前往查辦。 譚廷襄據實回奏,總督官文受到嚴肅處理。 此後,譚廷襄還先後擔任吏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吏部尚書等職務。
同治9年(1870年),譚廷襄去世,追贈太子少保,諡號端恪。
歷史影響:
譚廷襄為官期間,正趕上第二次鴉片戰爭。在譚廷襄擔任直隸總督後,譚廷襄會晤時任俄國外交官普提雅廷,對於中俄邊界問題,堅決堅持《尼布楚條約》的原則立場,在疆界問題上絕不含糊。雖然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期,譚廷襄因固守與侵略者妥協的態度而致使大沽口失陷,但他在疆域問題上的強硬態度還是值得肯定的。
譚廷襄擔任山東巡撫期間,多次參與鎮壓各地起義軍起義,並向朝廷建議,加強對轄區內重要道路的保衛,以維持統治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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