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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廷襄逝世
時間
1870年10月 ~ 1870年10月
地點
浙江
相關人物
譚廷襄
譚廷襄逝世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簡介:

譚廷襄(?—1870年),字竹崖,山陰華舍(今浙江紹興縣)人。清道光13年(1833年)進士,隨後歷任翰林院庶吉士、刑部主事、郎中、保定知府、陝西巡撫、直隸總督等職。

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後,譚廷襄參與了中外交涉及天津一帶的防務。在直隸總督任上,譚廷襄因在大沽口及天津地區防守不利,貽誤戰機,於咸豐7年(1857年)被發往軍台效力贖罪,並於兩年後被釋回。隨後相繼擔任陝西巡撫、山東巡撫、刑部侍郎、工部侍郎、戶部侍郎、吏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吏部尚書等職務。

同治9年(1870年),譚廷襄病卒,追贈太子少保銜,諡號端恪。

事件背景:

譚廷襄於道光13年(1833年)中進士,隨後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兩年後,擔任刑部主事,隨後升任郎中。道光27年(1847年),譚廷襄出任直隸永平知府一職,同年十月,調任保定知府。

咸豐6年(1856年)正月,譚廷襄與倉場侍郎阿彥達到天津驗收成米。8月,出任陝西巡撫。

咸豐7年(1857年)正月,湖北太平軍起義,陝西也受到襲擾。譚廷襄派武將會同湖北官兵予以鎮壓,並攻克竹山縣的起義軍。 當時,北京地區的米由各地採買並負責運往京畿。譚廷襄上朝廷建議:“從陝西至北京,道路通行困難,況且陝西本地產米數量並不多。請求將購米所用的銀兩上交,由朝廷統一購買。”他的提議得到允許。隨後不久,譚廷襄出任直隸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