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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衛聲明
時間
1938年01月16日 ~ 1938年12月12日
地點
日本、中國
相關人物
近衛文麿、
蔣中正
、
陶德曼
、
梁鴻志
、
溫宗堯
、汪精衛
資料來源:必應搜索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近衛聲明」是當時的日本內閣總理大臣近衛文麿於中國抗日戰爭前期,針對中國國內情勢所發表的三次外交聲明。
背景:
近衛文麿曾任第34、38、39任日本首相,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的內閣總理大臣,戰爭期間的日本核心人物之一。
1937年12月,日軍攻陷南京,國民政府撤往內陸,全中國人民燃起高昂的抗日鬥志。1938年,日本首相近衛文麿向國民政府連續發表了三次美其名為‘和諧共榮’的聲明,卻是包著糖衣的毒藥,真正的目的是誘降蔣中正所領導的民國政府,企圖滅亡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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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38年1月16日,第一次「近衛聲明」發表;中日戰爭爆發後,日本統帥部中的不擴大派自知戰力不足以長期應付中日戰爭,故透過當時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Oskar P.Trautmann)探知和談的可能性。但自南京大屠殺後,日軍強硬派抬頭,故聲明稱:「蔣中正如不接受議和條件,帝國政府爾後將‘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而期望真能與帝國合作之中國新政權之建立與發展,並將與此新政權調整兩國邦交」。
這份聲明的主要內容是,日本帝國政府為了仍然給國民政府以最後重新考慮的機會,一直等到昭和13年。然而,國民政府不瞭解帝國的真意,竟然策動抗戰,內則不察人民塗炭之苦,外則不顧整個東亞和平。因此,帝國政府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而期望真能與帝國合作的中國新政權的建立與發展,並將與此新政權調整兩國邦交,協助建設復興的新中國。帝國政府尊重中國領土與主權以及各國在中國的權益的方針,當然毫無變更。至昭和年間,帝國對東亞和平的責任日益加重,政府期望國民為了完成這一重大任務而更加發奮。
同年3月28日,日本在南京扶植由梁鴻志、溫宗堯等人組成的「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大量增兵進攻中國。
1938年11月3日,第二次「近衛聲明」發表,近衛內閣以‘東亞新秩序’,修改‘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的態度,倡議建立一個由中國、日本、滿洲組成的經濟聯合體(「以日華平等的原則,實現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
聲明的主要內容是,本來,從國際法上來說,為了否認國民政府,只要承認新政權,就可以達到目的。因此尚未到達正式承認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時期,這次開國際法上的新例,在否認國民政府的同時,把它徹底撇開。雖有發布宣戰佈告的流傳,但帝國對無辜的中國民眾並不敵視;又因為採取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的立場,所以,更不需要發布宣戰佈告。
聲明中,日本政府強烈要求國民黨放棄抗日容共政策,更換人事組織,甚至要求蔣中正下台:「如國民政府堅持抗日容共政策,則帝國決不收兵,一直打到它崩潰為止。」不過,日本此舉破壞美國門戶開放政策中要求列強在華利益均沾原則,無疑阻斷日本與英美妥協之路。
1938年12月12日,第三次「近衛聲明」發表,即「近衛三原則聲明」(重申東亞新秩序內容),宣稱日本期旨不在領土與賠償,而是結合東亞兩大文明、中日滿三國,其內容包括:(1)善鄰友好(2)共同防共(3)經濟提攜;並稱將建立「大東亞新秩序」的部分義務分擔給中國,藉以從側面誘導國民政府和談,並承諾和談成功後廢除在華不平等條約,歸還租界。
聲明的主要內容是,日本帝國所期求者即建設確保東亞永久和平的新秩序,這次征戰之最後目的,亦在於此。此種新秩序的建設,應以日滿華三國合作,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建立連環互助的關系為根本,希望在東亞確立國際正義,實現共同防共,創造新文化,實現經濟的結合;這就是有助於東亞之安定和促進世界進步的方法。
帝國所希望於中國的,就是分擔這種建設東亞新秩序的責任,帝國希望中國國民善於理解我國的真意,願與帝國協作。固然,如果國民政府拋棄以前的一貫政策,更換人事組織,取得新生的成果,參加新秩序的建設,我方並不予以拒絕。
歷史影響:
在舉國危難的時刻,蔣中正並未相信、也不接受日本近衛內閣的對華聲明,國民政府始終堅定不移地率領全國人民對日抗戰。然而,汪精衛卻與近衛文麿呼應,提出「和平救國」的主張,離開重慶,與日本簽定《日華基本條約》,成立汪精衛政權。
最終,國民政府長達八年的艱苦抗戰,迎來了全面勝利的光榮果實。而卑躬屈膝的汪偽政府、維新政府則成為中華民族萬年唾棄的賣國賊。
(資料來源,參考:維基百科、華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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