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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壽逝世
時間
1882年06月 ~ 1882年06月
地點
河南
相關人物
何金壽
資料來源:互動百科
簡介:

何金壽同治元年(1862年)進士考試中,他名列一甲第二名,即俗稱的“榜眼”,被授以翰林院編修。後出督河南學政,官侍御。何金壽為官正直、公正、不偏私,“直聲震朝野”。光緒6年(1880年),何金壽被任命為揚州知府。在揚州任上,他事必躬親,勤政愛民,直至以身殉職。

事件背景:

何金壽初到揚州,正值災荒之時,農業歉收。他便從官府錢庫中藉出錢款,用以賑濟撫卹災民,並創立了典質之法。這種典質之法,就是准許災民將耕牛作為抵押,換取一定數目的錢款來購買糧食,以度過災荒。當時,何金壽共用這種方法收典耕牛400餘頭。到了第二年春天,他不取分毫利息,讓農民用同樣數目的錢款將耕牛贖回,使農民得以及時播種。

後來,揚州城內有一處名叫“同益典”的典當行毀於火災,在此典當東西的市民個個人心惶惶,一時議論四起。原來,這個典當行的主人是合肥的張某,他和軍機大臣李鴻章是親戚,聲勢煊赫,人們擔心他對火災中損失的東西會不予賠償。何金壽得到消息後,親自前往勘察,將詳情據實報給上級官府。經何金壽勘察發現,火災是由同益典的員工自己不慎引起的,因此應該責成典當行按照所當物品的半價向入當的百姓賠償,不得抵賴、剋扣。上級官府見何金壽上報的情況有實有據,便批准了他對典當行提出向百姓半價賠償的要求。揚州城的百姓聽說此事之後,齊聲稱讚何金壽是“不畏強梁、主持公道”的好太守。

1882年夏天,揚州又一次發生特大旱災,何金壽想盡各種方法來幫助緩解旱情,與百姓共同抗災。為了求雨,何金壽甚至按照民間傳說中的求雨之法,穿著官服,打著赤腳,頂著七月似火的驕陽,一次次到各地的農田內向上蒼禱告。後來,何金壽終因氣溫過高、勞累過度而中暑,不久便在任所中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