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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紹灝逝世
時間
1886年10月12日 ~ 1886年10月12日
地點
江蘇
相關人物
劉紹灝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劉紹灝(1830年11月19日-1886年10月12日,道光10年10月初5日午時-光緒12年9月15日亥時),又名濬,字蓉生,又字容深,號子景,又號視齋。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事件背景:

自幼個性純厚忠實,與兄弟嬉戲,總是以有餘待人不足處;父親常在外地講授,紹灝隨母居住,言行舉止成熟婉轉。家境貧寒,與兄劉紹沅出外就傅讀書,十五歲時已博覽書籍,伯父劉錫祜時任安徽鳳陽縣知縣,紹灝隨侍父親劉錫嘏前往鳳陽,深受伯父器重。

道光28年(1848年),年十九歲,隨伯父遊京師,廣與學者舉子結交讌遊,年少而有才名;隨後寄籍順天府大興縣,充補增廣廩生,應考順天鄉試,落榜;翌年,考試高等升補廩生,隨即獲知父親患病而疾馳返鄉。

咸豐2年(1852年)正月,為應國子監試赴京,行過淮河時遭遇盜匪,喪失路費,返回赴江南鄉試,未中。

咸豐5年(1855年),再次上京應試,仍落榜;當時太平天國已攻占江寧府,軍事危急,紹灝因科舉不得志,而父親晚年多病,急於得到俸祿奉養,於是援例由候選教諭改分知縣,分發浙江。

咸豐8年(1858年)正月,由吏部引見咸豐帝,抵達浙江省後,受巡撫晏端書看重。

咸豐9年(1859年),試署浙江紹興府嵊縣知縣。

咸豐10年(1860年),江蘇常州府淪陷之際,紹灝將父母及兄弟接到嵊縣衙署避難。數月後臨縣新昌縣土匪事起,受紹興府知府懷清委託兼攝新昌縣事務,府君奉檄即單騎馳往,隨一僕一役,會見該縣耆老,曉諭利害,迅速使匪徒解散。新昌縣因糧額無定徵,完賦時由縣官決定價值,難以持平,因此奸民楊增林等藉以煽動叛亂;紹灝到任後察知弊病,釐定了劃一的糧價標準;新昌又有訟爭土地的積案,懸宕二十多年,牽連甚廣,紹灝親自履勘,坐堂審理兩晝夜而結案,釋放無辜者數十人,受百姓稱頌。暫署三個月後正任官到任,回任嵊縣知縣。12月,省會杭州府淪陷,巡撫王有齡、將軍瑞昌殉國,錢塘江以東府縣全部戒嚴。嵊縣素來沒有戰爭準備,紹灝到任後修建城牆、壕溝,添設擂石、鐵蒺藜以備戰;曾經對妻史氏說:「守土之義,城亡與亡。設不幸,兒曹行付汝矣。」當時許多故鄉的親族接踵來到嵊縣避難,紹灝總是妥為供張安頓,若有人被太平軍擄走,則設計出資援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