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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祖蔭逝世
時間
1890年10月30日 ~ 1890年10月30日
地點
江蘇
相關人物
潘祖蔭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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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潘祖蔭(1830~1890)清代官員、書法家、藏書家。字在鐘,小字鳳笙,號伯寅,亦號少棠、鄭盦。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大學士潘世恩之孫。內閣侍讀潘曾綬之子,咸豐2年一甲三名進士,探花,授編修。數掌文衡殿試,在南書房近四十年。光緒間官至工部尚書。通經史,精楷法,藏金石甚富。有《攀古樓彝器圖釋》。輯有《滂喜齋叢書》、《功順堂叢書》。
事件背景:
潘祖蔭生長於北京,祖籍吳縣。他的祖父為乾隆癸丑科狀元潘世恩,官至太傅、武英殿大學士。他的父親潘曾綬,字紱庭,官至內閣侍讀。他的叔祖是乾隆乙卯科探花潘世璜。
道光28年(1848年),恰值潘世恩80大壽,道光皇帝恩賞潘祖蔭為舉人。
咸豐2年(1852年),考中一甲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咸豐4年(1854年),歷任國史館協修、候補侍讀、實錄館纂修。
咸豐6年(1856年),歷任功臣館纂修、會試同考官、侍讀、咸安宮總裁、南書房行走、文淵閣校理,因捐備軍餉賞戴花翎。
咸豐7年(1857年),歷任日講起居注官、侍講學士。
咸豐8年(1858年),英法聯軍入侵天津,上書請戰,歷任陝甘鄉試正考官、國子監祭酒、侍讀學士。
咸豐9年(1859年),升任大理寺少卿。咸豐十年(1860),時任駱秉章幕僚的左宗棠被彈劾,他上疏密保左宗棠,說他人才出眾,此案才平息下來。左宗棠被釋疑保舉曾國藩襄理軍務。又呈上四川軍務宜籌防剿之奏摺、陳“救時八策”並《團練章程》十二條、上疏直諫駕幸木蘭等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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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咸豐11年,潘祖蔭署宗人府丞。上疏議郊配大禮,請皇帝按聖制永垂法守。
咸豐11年,皇帝下詔,求直言進諫。潘祖蔭應詔陳言數條:第一、勤聖學。首先選典學施教,選有德賢臣開展日講舊制。斟酌變通康熙帝時的舊制,在翰林中選擇數名作為顧問,可以養成聖德、正本清源。第二、求人才。保國之道首先在於得人才,多事之秋,更要講究用人。不要墨守成規,有才幹又有學識的要破格錄用。一定要廣開言路,不受虛名,務求實效。第三、整軍務。軍法不明,軍務鬆弛。將士窩裡鬥、看笑話,各霸占自己的範圍,常常坐失良機。應該仿嘉慶年間設經略來節制各省。凡是臨陣脫逃、城池失陷的立即按律處治。第四、裕倉儲。國家根本以糧足為先。而今倉儲空,京郊不能自足。要抓緊採買。在天津設收米局。錢不夠用,可開設米捐。第五、通錢法。
咸豐4年改用大錢,錢法更加破壞。官號、奸商浮開虛票,又改用私票。存錢數
當不上使用錢數,錢不值用,禍國殃民。官府要嚴加管理,逐漸全用制錢,平抑物價,錢法就可以修正了。
歷史影響:
潘祖蔭又陳述了四件時務:免各省錢糧,以緩和民間飢困;淘汰零碎雜捐,以保護民力;嚴肅行軍紀律,以拯救百姓生活和擴大鄉、會試中榜名額,以籠絡文人的心。這些都充分展示了潘祖蔭的主張。這一年,他上奏彈劾了江北收捐稅、坑害百姓的候補鹽運使金安清。撤了金安清的職。又以只謀權而不辦事請求撤消各省設立的團練大臣,節省無用開支。咸豐帝批准他所奏請的條陳,並且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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