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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拉布逝世
烏拉布逝世
時間
1891年01月03日 ~ 1891年01月03日
地點
福建
相關人物
烏拉布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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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烏拉布(滿語:ᡠᠯᠠᠪᡠ,轉寫:Ulabu;1843年-1891年1月3日),沙濟富察氏,字紹雲,又字紹庭、少雲。滿洲鑲黃旗人。清朝政治人物、書法家。
事件背景:
咸豐11年(1861年)辛酉順天鄉試舉人。
同治11年(1872年)大挑二等,選授國子監典簿。
同治13年(1874年)甲戌科第二甲第七十五名進士出身。選翰林院庶吉士。
光緒2年(1876年):四月散館,授翰林院編修。充國史館協修。
3年(1877年):升翰林院侍講。
4年(1878年):以翰林院侍講充文淵閣校理。
5年(1879年):改翰林院侍讀。充日講起居注官、武英殿協修。
7年(1881年):升任右春坊右庶子。
8年(1882年):改左春坊左庶子。五月,充四川鄉試正考官。6月初5日,擢翰林院侍講學士。
9年(1883年):2月,奏陳:「陝甘回務不靖。宜加籌畫一摺。據稱陝省回。時常滋事。商州大荔一帶。劫案疊出。地方官遇有漢回詞訟之案。率多含混了事。甘肅平涼府屬化平川等處。安插投誠叛回。不下數十萬。現在生齒日繁。聞亦有蠢動之勢。請飭防患未然。」上諭:「陝甘地方漢回雜處。最易滋事。一切詞訟案件。無論是漢是回。總須持平辦理。投誠叛回。如有桀驁不馴。尤宜加意防範。毋任滋生事端。著譚鍾麟、馮譽驥、各就地方情形。督飭所屬認真撫輯。務使漢回相安。並將防兵隨時訓練。以期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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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光緒9年(1883年)6月,受命充賽音諾顏部賜奠大臣,致祭扎薩克多羅郡王;奏陳:「此次致祭三音諾彥,取道臺路,自默霍爾噶順至賽爾烏蘇各臺,旱災甚重,駝馬倒斃殆盡。亟宜疏通要差,並詳查被災輕重,及嚴禁私載貨物。」上諭:「亟應設法辦理。以通臺路。著吉和、永德於商都大馬內。挑選健駝。分給被災各臺。以應要差。昨據戶部籌撥銀五萬兩。為該處辦賑各項要需。著即分析確查。實係被災者加意撫恤。如有藉災為名。藏匿駝馬。亦不得任令委卸至各城差務。由臺經過。尤應於出張家口時、嚴禁私載貨物。以省臺力。並著該都統等隨時嚴查。毋稍瞻徇。」後轉任侍讀學士。12月15日,擢任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光緒10年(1884年):2月,偕同工部侍郎孫毓汶以內閣學士前往湖北查辦學政「書價銀」事件。4月,偕同孫毓汶赴安徽偵查候補道員劉傳楨「納賄招權、侵蝕帑項」案件。5月15日,擢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閏5月初2日,轉工部左侍郎,赴湖北查辦鄖西縣廩生余瓊芳命案。
歷史影響:
光緒16年(1890年):密奏福建、臺灣、浙江現任藩司、臬司、道、知府實缺與各官員考語。11月23日卒於任上,年四十八歲,上諭依例賜予卹典。
烏拉布居官辦事公允,體恤民情。另曾充任考試漢廕生閱卷大臣、拔貢覆試閱卷大臣、朝考閱卷大臣、覆勘各直省鄉試試卷大臣、進士朝考閱卷大臣、考試試差閱卷大臣;時常徹夜校閱試卷,惟恐有考生遭到屈枉壓抑;武考生須考試步行射箭,烏拉布因自身擅長步射,也親自指點之。擅長書法,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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