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IP:
192.168.0.0
首頁
年表
民國人物
人物年表
民國事件
期刊文獻
專書
照片
資源共享
全部
民國人物
民國事件
期刊文獻
專書
照片
首頁
->
民國事件
-> 巴富爾逝世
巴富爾逝世
時間
1894年03月12日 ~ 1894年03月12日
地點
英國
相關人物
巴富爾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巴富爾(George Balfour,1809年-1894年)第一任英國駐上海領事,在上海開闢租界。原為馬德拉斯砲兵部隊上尉。 1843年,受命擔任首任英國駐滬領事。 11月8日,巴富爾抵達上海,先在縣城內姚家巷租屋辦公。 11月17日,正式宣布上海開埠。巴富爾經過同上海道台宮慕久多次談判,大致劃定了英租界的界址。 1845年11月,中英訂立上海租地章程。 1846年9月回國。
事件背景:
1842年10月與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一起抵滬。 1843年被派為英國駐上海首任領事11月8日率屬員3人到達上海,在縣城內租用華人顧氏住宅敦春堂為臨時領事館開始辦公。後選中上海縣城北門外靠黃浦江地皮,開始規劃闢設英商居留地。
1844年4月12日,在領事館召集第一次外國僑民“公眾會議”,議定建築公墓,併購入江海關后土地十畝半,作為旅滬外僑死亡後埋葬地,俗稱“老墳山”。
1845年與上海道台宮慕久議訂第一次《土地章程》。任內曾在李家廠購買土地,建造新領事署,為此與英國外交部發生矛盾。
1846年10月辭職回英。
巴富爾的心情卻和宮慕久完全不同。終於又完成了一件他夢寐以求的大事,他的感覺堪比第一次同女人上床,一通狂洩之後的滋味,簡直爽極了,而且太有成就感了。看來,喬治·巴富爾(SirGeorgeBalfour)這個名字注定是要被載史冊了。他的族裔、大不列顛人能不能記住他咱不清楚,但中國人絕對沒有理由忘記他。時年36歲的巴富爾通體舒泰,志得意滿,短短兩年時間,他已經成功地凌駕於號稱“東南都會”的上海,為大英帝國、也為自己的人生履歷,完成了兩件了不起的大事。
Top
發生過程:
史載,巴富爾第一次以領事身份登陸上海的日子,是1843年11月8日。此前,這個14歲當兵,歷經20年兵燹征伐的英國人,還只是駐紮在印度孟加拉灣畔的馬德拉斯砲兵隊的上尉參謀,從來不曾做過當外交官的夢。其命運的軌蹟之所以突然轉向,是因為他有幸奉調參加了第一次中英鴉片戰爭,並且在這場純屬無賴的戰爭中被英國駐華公使、侵華英軍全權總代表璞鼎查慧眼相中。當時正值《南京條約》簽訂不久,英方急需大批派駐中國各地的外交官,巴富爾遂於1842年12月1日被任命為首任駐滬領事。日不落帝國急遽擴張的全球霸業,需要巴富爾這樣忠誠的官員來支撐。
璞鼎查交代給巴富爾的第一件官差,就是做好充分的準備,以便在帝國需要的時候隨時出使上海,敦促這個如同璞玉般鑲嵌在中國東部海岸線上、地理位置極佳、擁有可預期的遠大前程的小小縣域,按照英中之間的有關約定,儘早開埠。
涉及上海開埠的約定有兩個,首先是1842年8月29日簽訂的《中英南京條約》。其中規定:
大皇帝恩准大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其次是1843年10月8日續訂的《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即《虎門條約》。這個條約對《南京條約》的通商規定進行了具體解釋:在萬年和約內言明,允准英人攜眷赴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港口居住,不相欺侮,不加拘制。但中華地方官必須與英國管事官各就地方民情,議定於何地方,用何房屋或基地,系準英人租賃;其租價必照五港口之現在所值高低為準,務求平允,華民不許勒索,英商不許強租。英國管事官每年以英人或建屋若干間,或租屋若干所,通報地方官,轉報立案;惟房屋之增減,視乎商人之多寡,而商人之多寡視乎貿易之衰旺,難以預定額數。
歷史影響:
1843年11月14日,巴富爾向所有在滬的英國人(當年12月登記的在滬英商及傳教士為25人,見《上海公共租界史稿》第317頁)發出告示,通告英國領事館業已設立,地點位於東門和西門之間的城牆附近。巴富爾同時宣布,上海將於11月17日正式對外開埠通商,屆時,中英之間簽署的所有條約的相關條款,均同時生效。
這就是巴富爾在上海辦成的第一件大事。此時,距離他正式登陸滬地只有一個禮拜。
Top
回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