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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第逝世
時間
1898年09月28日 ~ 1898年09月28日
地點
北京
相關人物
劉光第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劉光第(1859—1898年9月28日),字裴邨,漢族,維新變法時期重要人物、戊戌六君子之一,清末維新派的著名愛國詩人。籍貫福建省武平縣湘店鄉湘湖村,客家人,系清初湖廣填四川客家後人第七代。家貧,勤讀,於光緒9年(1883年)中癸未科殿試二甲第八十八名進士,授刑部候補主事。
任京官期間,雖生活清貧,但廉潔自律,一塵不染。敬業勤慎,政績甚佳。公餘閉門讀書,不事權貴。儘管自己官聲頗好,升遷無礙,但見國難當頭,常自憂慮,以致缺眠少食。思救國救民之策,非改革弊政,興新學、行新政不可。
光緒23年(1898年)9月5日,光緒下詔賞他與譚嗣同、楊銳、林旭四人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預新政。政變發生,四章京及康廣仁、楊深秀同被捕,於9月28日(舊曆8月13日)被殺害於菜市口,史稱“戊戌六君子”。
事件背景:
劉光第幼年時,父死家貧,母親王氏在艱難竭蹶中,咬牙送子讀書。雖然家裡窮得每天只能買三文錢豆渣作菜,但她仍對劉光第督學極嚴,劉光第亦發憤讀書,往往是三更回家,雞鳴即起。
光緒6年(1880年),二十一歲的劉光第參加縣考,為案首(童子試第一名),得到縣官陳錫囹的賞識和幫助,得以繼續攻讀,遊學於成都錦江書院。二十三歲中舉人,二十四歲中進士,授刑部廣西司主事。
劉光第在刑部供職達十餘年。此間,他在北京南西門外修復了一座廢圃和幾間舊舍作為寓所。那里風景誘人,屋外柳樹下有一醴泉,泉水清澈如珠,蜂蝶翩翩而至,環境十分幽靜。劉光第居此期間,除上班例行公事外,不交往權貴,不應酬筵席,常是閉門讀書,埋頭著作。在刑部任職十多年,京中知道他的人還很少。當時刑部受賄成風,劉光第卻從不接受,而且辦事十分謹慎,一絲不苟。一次,刑部司寇因受賄某案.要他“枉法之”,遭到拒絕,因而得罪了上司,失去升官的機緣。這使劉光第看清了朝政的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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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光緒24年(1898年)2月,以康有為、梁啟超為代表的變法維新運動,經過兩年多的醞釀逐漸走向高潮。康有為發起成為以救亡圖存為宗旨的“保國會”,劉光第偕同友人楊銳等欣然前往參加。4月13日(國曆6月11日),光緒帝在維新派的推動下,下詔“明定國是”,命康有為參讚新政,開始變法。7月,湖南巡撫陳寶箴以“器識宏遠,廉正有為”,向光緒帝保薦劉光第。在召見時,劉光第向光緒帝力陳“國勢艱危,與中外積弊,非力矯冗濫,無以圖治”的變法主張,對論詳直,為光緒帝所賞識。次日,光緒帝授予劉光第四品卿銜,軍機章京行走,與譚嗣同、楊銳、林旭合稱“軍機四卿”,參與維新新政,總攬朝廷的納諫大權。
這時的軍機處,實際上成了變法維新的參謀部。當時光緒帝變法之心甚切,下詔求言,廣開言路。因此,每日上奏的條陳多達數百起。劉光第與譚嗣同同值一班,整日批閱奏文,擬出處理意見呈光緒帝裁奪。在維新派的輔佐下,光緒帝頒布了“裁官、汰冗、節費、練兵、改科舉之舉,弛八旗之禁”等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教育諸方面一系列詔書,以“決去雍弊”,使得“民心大振”。
歷史影響:
梁啟超為之作傳,康有為作輓聯,稱“孤旌特表六人中”。而其他人士,亦予其高度評價:“政府寮友見者,謂君子於政事無新舊畛域,斟酌最平允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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