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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體芳逝世
時間
1899年05月09日 ~ 1899年05月09日
地點
瑞安
相關人物
黃體芳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黃體芳(1832—1899),字漱蘭,號蓴隱,別署瘦楠、東甌憨山老人,人稱“瑞安先生”,瑞安縣城(今羅陽鎮)人,咸豐元年(1851)舉人,同治2年(1863)進士,與兄黃體立、子黃紹箕、侄黃紹第、侄孫黃曾銘一門五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後累官至內閣學士、江蘇學政、兵部左侍郎、左都御史,後主講於金陵文正書院。晚年參加強學會,主張變法圖存。是維新派人物,支持康有為變法,頻上書言時政得失。因彈劾李鴻章,忤旨,被降職為通政使。著有《漱蘭詩葺》。
事件背景:
人物介紹黃氏歷朝為官,清廉耿直,注重氣節。頻頻上書言時政得失,糾彈大臣失職,直聲震中外,與寶廷、張佩綸、張之洞有“翰林四諫”之稱。反對外交上的投降,指斥內政中的腐敗,與子紹箕、侄紹第都是翰林出身的“清流”健將。中日甲午戰爭期間,上封事者“多以稿就正,每為之手定。”1895年講金陵文正書院,旋參加上海強學會。創辦江陰南菁書院。
光緒17年(1891),黃體芳未到致仕之年“乞骸”退職(病退),寓居京城,後又返鄉蟄居故宅。此時,他已是“身不在位,不謀其政”的致仕京官,但他依然銳氣不減,十分關注時局,於光緒24年4月,抱病寫下了名曰《二木嘆》的排律(隱喻兩個庸才庸官,即指山東巡撫張汝梅和都察院御史徐樹銘,該兩人名字中的“梅”字和“樹”字皆帶木字傍,故稱“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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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黃體芳,字漱蘭,浙江瑞安人。同治2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日探討掌故,慨然有經世志。累遷侍讀學士,頻上書言時政得失。晉、豫飢,請籌急賑,整吏治,清庶獄,稱旨。時議禁燒鍋裕民食,戶部覈駁,體芳謂燒鍋領帖,部獲歲銀三萬,因上董恂奸邪狀,坐鐫級。
光緒5年3月,惠陵禮成,主事吳可讀為定大統以屍諫。詔言:“同治13年12月初5日降旨,嗣後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吳可讀所奏,前旨即是此意。”於是下群臣議,體芳略言:“'即是此意'一語,止有恪遵,更有何議?乃激烈者盛氣力爭,巽畏者囁嚅不吐,或忠或謹,皆人臣盛節,而惜其未明今日事勢也。譬諸士民之家,長子次子各有孫,而自祖父母視之則無異。然襲爵職必歸之長房者,嫡長與嫡次之別也。又如大宗無子,次宗止一嫡子,然小宗以嫡子繼大宗,不聞有所吝者,以仍得兼承本宗故也。唯君與民微有不同。民間以嫡子繼大宗,則大宗為主,本宗為兼。天潢以嫡子繼帝系,則帝係為主,本宗可得而兼,親不可得而兼。若人君以嫡子繼長支,則固以繼長支為主,而本宗亦不能不兼。蓋人君無小宗,即稱謂加以區別,亦於本宗恩義無傷。此兩宮意在嗣子承統,慈愛穆宗亦即所以慈愛皇上之說也。今非合兩統為一統,以不定為豫定,就將來承繼者以為承嗣,似亦無策以處之矣。試思此時即不專為穆宗計,既正名為先帝嗣子,豈有僅封一王貝勒者乎?即不專為皇上計,古來天子之嗣子,豈有以不主神器之諸皇子當之者乎?即僅為穆宗計,皇上可如民間出繼之子乎?即僅為皇上計,穆宗可如前明稱為皇伯考乎?夫奉祖訓,禀懿旨,體聖意,非僣。先帝今上皆無不宜,非悖。明其統而非其人,非擅。論統系,辨宗法,正足見國家億萬年無疆之庥,非干犯忌諱。此固無意氣可逞,亦無功罪可言也。”疏入,詔存毓慶宮。自是劾尚書賀壽慈飾奏,俄使崇厚誤國,洪鈞譯地圖舛謬,美使崔國英赴賽會失體,皆人所難言,直聲震中外。
歷史影響:
光緒7年,遷內閣學士,督江蘇學政。明年,授兵部左侍郎。中法事起,建索還琉球、經畫越南議。11年,還京,劾李鴻章治兵無效,請敕曾紀澤遄歸練師,忤旨,左遷通政使。兩署左副都御史,奏言自強之本在內治,又歷陳中外交涉得失,後卒如所言。17年,乞休。25年,卒。子紹箕、紹第,並能承家學,而紹箕尤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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