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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大獅逝世
時間
1900年03月29日 ~ 1900年03月29日
地點
臺北
相關人物
簡大獅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簡大獅(閩南語:簡大獅 / Kán Tōa-sai;1870年-1900年3月29日),名忠誥,號大獅,祖籍南靖客家人,台灣台北滬尾(今日新北市淡水區)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南靖縣梅林坎下(較新的研究報告指出,簡大獅曾自言本籍宜蘭十六坎人)。台灣日治時期早期的抗日領袖。簡大獅與柯鐵虎、林少貓被並稱為並稱為「獅虎貓抗日三猛」、「獅虎貓三猛」、「抗日三猛」。因一再抗日,後被台灣總督府處決於台北。有關簡大獅的早期資料在正史少見,多見於文學散文。
事件背景:
本名簡忠誥,年輕時回南靖掃墓祭祖,並在當地練習武術,卻因與人比賽,遂將宗祠門口的石獅子舉起來繞行鄉里,眾人稱他「氣力大過石獅」,於是為簡取號為「大獅」,從此以簡大獅三字知名。後返台,在滬尾開設武館。
甲午戰爭清朝敗於日本,簽立馬關條約,臺灣割讓。1895年台灣日治時期開始,簡大獅於12月起事,他先率眾在大屯山山區一帶抗日。參加二次圍攻台北城的行動,明治31年(1898年)9月歸順台灣總督府,不久後又率眾繼續抗日,並槍擊派去勸降的代表,因事出倉促被日軍擊敗。簡大獅走投無路下,於明治32年(1899年)時偷渡到福建廈門。日本政府惟恐簡大獅回台作對,要求清廷交出簡大獅。
清光緒26年(1900年,明治33年),清廷應日方要求,在閩南將簡大獅逮捕。簡大獅得知將受日本人審判時,在獄中寫陳情表:「我簡大獅,係台灣清國之民。皇上不得已以台地割畀日人,日人無禮,屢次至某家尋釁,且被姦淫妻女;我妻死之、我妹死之、我嫂與母死之,一家十餘口僅存子侄數人,又被殺死。因念此仇不共戴天,曾聚眾萬餘以與日人為難。然仇者皆係日人,並未毒及清人;故日人雖目我為土匪,而清人則應目我為義民。況自台灣歸日,大小官員內渡一空,無人敢出首創義;惟我一介小民,猶能聚眾萬餘,血戰百次,自謂無負於清。去年大勢既敗,逃竄至漳,猶是歸化清朝,願為子民。漳州道、府既為清朝官員,理應保護清朝百姓。然今事已至此,空言無補!惟望開恩,將予杖斃,生為大清之民,死作大清之鬼,猶感大德!千萬勿交日人,死亦不能瞑目。」表達其寧願被清朝處死之願。但是,清朝官員仍將簡大獅引渡給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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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在臺灣民眾的記憶裡,日本領臺初期時抗日活動此起彼落,其中又以北部簡大獅、中部柯鐵虎、南部林少貓勢力最大,被稱為「抗日三猛」。簡大獅、林少貓均入祀忠烈祠,但也曾引起不少爭議。因為這些「民族英雄」聚眾「抗日」,為了給養大批部屬,在鄉里間曾有諸多不義之舉,如強索「保庄金」(俗稱「土匪稅」)。臺灣省文獻會曾在整理「臺灣總督府檔案」時揀出並翻譯若干相關文獻資料,題名《臺灣北部前期抗日運動檔案》,其中就有多起日本巡查調查簡大獅向鄉民強索糧餉彈藥的報告資料。
由於簡大獅之死以悲劇性的結局落幕,因此引發人們的憐惜, 認為其抗日行為應屬「義舉」,於是在他的土匪面貌外再安上一個「民族英雄」的面具。然而根據文獻所載,簡在清代臺灣已是一個據地為王的豪強土霸,在清抗清,在日抗日,「反政府」是其一貫作為。鄉民從自身受迫體驗出發,因為觀察視角不同,而有正反評價重疊交織於簡大獅身上。
1900年3月中旬於臺北地方法院接受審判,簡大獅的官派辯護律師川瀨周次主張簡大獅是在遭受官憲追擊時開槍,故屬於正當防衛之作為,另外簡大獅在偵察時被銬著手銬受檢察官訊問,受到了不正當的待遇,因此主張簡大獅應該無罪。法官最後根據土匪討伐令判簡大獅死刑[11]。1900年3月29日在台北被處決。
歷史影響:
簡大獅處刑後,許多人為其悲傷,進士錢振鍠賦詩輓之:「痛絕英雄瀝血時,海潮山湧泣蛟螭,他年國史傳忠義,莫忘臺灣簡大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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