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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繼洵逝世
時間
1901年10月23日 ~ 1901年10月23日
地點
湖南
相關人物
譚繼洵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簡介:

譚繼洵(1823年—1901年),晚清官員。字子實,號敬甫,又號劍芙,湖南瀏陽縣(今瀏陽市)人。道光29年舉人,咸豐10年進士。官至光祿大夫、湖北巡撫兼署湖廣總督。因其子譚嗣同參與戊戌變法受株連罷官,後卒於瀏陽。

事件背景:

譚繼洵,道光3年(1823)生,29年中舉人,咸豐10年(1860)成進士。

同治13年(1874)官戶部員外郎。次年轉戶部郎中。旋監督坐糧廳,駐通州,主辦驗收漕糧、催督轉運等事務。

光緒3年(1877)由譚鍾麟薦於左宗棠,得由京官外放,補授甘肅鞏秦階道,加二品銜。後擢甘肅按察使、布政使。15年升任湖北巡撫。在政期間,人稱辦事唯謹。湖廣總督張之洞辦事專斷時,他也不敢違抗。

中日甲午戰爭後,維新變法思潮激盪,譚繼洵思想偏於保守。湖廣總督張之洞每約其聯銜陳奏新政,皆謝不敏,與張之洞論事每多相左。其子嗣同,銳意維新,父子間意見亦不合。譚嗣同和唐才常倡導變法,計劃在瀏陽設立算學格致館,推廣新學,唐才常與劉善涵曾婉請其出名首倡,藉資號召,而譚繼洵表示:“守老氏之寶,不欲為天下先。 ”張之洞條陳新政時,也不予會銜。 “百日維新”期間,為山東道監察御史楊深秀所參劾,在所奏不稱職官僚折中,指出:“即湖北巡撫譚繼洵守舊迂拘,雖人尚無他,要非能奉行新政者。此等即不逢裁缺,亦當分別罷斥,或優之聽其告休。”及至譚嗣同以主張變法得入軍機,譚繼洵又疏薦宋育仁為人才,但奏入時已發生政變。戊戌政變發生後,譚嗣同遇害,譚繼洵被連坐革職,勒令回籍,交地方官管束。

光緒27年9月12日(1901年10月23日)憂懼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