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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直隸州
時間
1887年08月
地點
臺東
相關人物
劉銘傳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簡介:

臺東直隸州是臺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為清朝才有的「直隸州制度」下的一個臺灣行政區劃,其管轄範圍相當於今日臺東縣與花蓮縣。雖然清政府將臺灣東部全劃入臺東直隸州的管轄範圍,但實際上能控制及開發的地區很少,至臺灣割讓予日本時,州內平地人口裡面只有9%人口為漢人。

事件背景:

1884年(清光緒10年),清法戰爭後,清朝廷再度重視臺灣,次年,臺灣建省,1887年(光緒13年)8月臺灣省正式運作。首任巡撫劉銘傳以「轄境太廣,則耳目難周;控制太寬,則聲氣多阻。」建議重劃臺灣郡縣,於水尾設直隸知州,稱臺東直隸州,原卑南廳舊治設州同一員,花蓮港增設州判一員。

1888年(光緒14年)12月7日裁撤原駐紮卑南的臺灣府南路撫民理番同知正式設立臺東直隸州。後移治今臺灣臺東縣西北卑南鄉。屬福建臺灣省。1895年(光緒21年)臺灣根據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後,於1897年(日明治30年)改為臺南縣下轄的臺東廳。

按清代直隸州制度,理應再管轄縣分才對,可臺東直隸州底下,到1895年日人治臺前都尚未設縣。唯一合理解釋是它一切才在草創階段,所以還來不及設新縣,臺灣就割讓給日本人了。然而臺東直隸州原先可能有要籌備兩個縣的打算(州衙所在周圍不設縣),這可從他們把臺東直隸州州衙門的三大長官──知州本人駐紮在水尾(今花蓮縣瑞穗鄉);州同卻分駐在南邊方向的卑南(今臺東縣臺東市);州判更往北方分駐到花蓮港那麼遠(今花蓮縣花蓮市),而推斷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