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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事件
時間
1935年10月18日 ~ 1935年11月13日
地點
河北
相關人物
秦德純
、
土肥原賢二
、
閻錫山
、
宋哲元
、
韓復榘
、
商震
、大迫通貞、武宜亭、
安厚齋
、鄭文軒、劉耀東、
張慶餘
、梁季述、
殷汝耕
、
王揖唐
、
王克敏
資料來源:每日頭條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香河事件」是「華北事變」中的一部分,「華北事變」是日本侵略軍為實現「華北自治」而策動的一系列暴亂事件的統稱。
背景:
1933年5月31日,中日簽訂《塘沽協定》,為日本進一步向華北擴張打開方便之門,日本暫時將對中國‘武力鯨吞’的露骨侵略方式轉變為有序推進的‘漸進蠶食’方式,即企圖一口一口啃噬掉中國。這樣,繼東北之後,華北順理成章地成為日本侵略的下一個目標。
1935年6月27日,察哈爾省民政廳廳長秦德純和日本關東軍代表土肥原賢二簽署《秦土協定》,‘割讓’察東6縣予「滿洲」,29軍撤出察哈爾境內長城以北地區,國民黨黨部也撤出察省,日軍通過該協定控制了察哈爾省。
1935年7月6日,日軍製造了「河北事件」,南京政府竟與之簽訂了臭名昭著的「何梅協定」,承諾國民黨黨部和中央軍完全撤出河北、平津,撤換平、津兩市長,取締一切抗日組織活動,並且凡是日本認為有‘反日’嫌疑的中方勢力都‘不得重新進入’。這樣,日本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扶植河北平津‘地方人士’作為傀儡,實施其「自治」陰謀;這無異於將河北平津拱手讓與日本。
從1935年夏季開始,日本關東軍和天津駐屯軍積極行動,策動「華北五省自治運動」,對華北各省上層實力人物威逼利誘,促使他們脫離南京中央政府,宣佈「自治」。閻錫山、宋哲元、韓復榘和商震都是日本拉攏的目標,其中宋哲元是主要對象。
1935年10月,以香河縣的稅收問題為導火索,日本駐天津特務機關長大迫通貞策動河北東部香河、昌平、武清等縣的漢奸、地主舉行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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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35年10月18日,香河地主、漢奸武宜亭在「安撫寨」召開的所謂「國民自救會」上密謀策劃暴動。
10月20日晨,在武宜亭指揮下,約2000多日本浪人和‘饑民’聚集到縣城門口,在日本憲兵的幫助下,佔領香河縣政府,縣長出逃,縣警被繳械,暴徒自行成立「臨時維持會」,叫嚷實行「自治」。
22日,武宜亭、安厚齋等鄉紳地主拼湊了一個「縣自治會」,武宜亭自己主持縣政。日軍藉口該縣在《塘沽協定》所劃定的‘非武裝區’,不許中國政府派兵進入。
28 日,河北省政府主席商震派參事鄭文軒訪日武官高橋,表示事件將以和平方式解決,並派參議劉耀東代理香河縣長。河北省政府與日本駐屯軍及特務機構反覆交涉,香河「自治」遂告流產。
11月13日,香河亂民代表交出政權,武宜亭逃逸,特警隊張慶餘部入城,河北省府派梁季述接任香河縣長。
歷史影響:
「香河事件」落幕後,日本扶植漢奸殷汝耕在河北通縣成立「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控制冀東22縣,宣佈脫離國民政府,以之作為促進宋哲元「自治」的‘榜樣’。日軍還開列‘反日分子’名單,在平津大肆濫捕,同時,大批日軍進入關內,威脅北平、天津。一時間,華北空氣極其緊張。
經過宋哲元、日本及南京政府之間緊張的三角交涉,南京政府雖也曾力爭保留主權,但在妥協退讓政策下,提出並得到日本的勉強同意。12月下旬,在北平(今北京)成立以宋哲元為委員長,由日方推薦的王揖唐、王克敏等為委員的半獨立性質的「冀察政務委員會」,使冀察兩省實際上置於中國行政區域之外。「冀察政務委員會」除了名義上隸屬南京政府,實質已經成為變相的自治,但也不是日本所希望的完全「自治」,「華北自治」告一段落。
(資料來源,參考:百度百科、每日頭條、維基百科、首都文明網、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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