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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金號慘案
時間
1947年05月03日 ~ 1947年06月27日
地點
湖南
相關人物
陳漢章、楊振華、田瑞清、孫佐齊、傅德明、鄒之麟、鄧文劊、白鴻鈞、王雪非、饒文清、金海水、徐君虎、喻讓賢、蔣經國鄧小平張聞天左權、周小舟、陳子莊、申雲英、汪廉、謝功預、陳振球、吳總權、郭璋、宋綬章、孫忠瑞
資料來源:壹讀
簡介:

「火燒永和金號」亦稱「永和金號慘案」,是一起包括毒、殺、燒、劫的惡性重大社會案件。

背景:

邵陽市東直街「永和金號」原是陳漢章等合資開設的「同和金號」,只因營業不振,頂讓於永和。「永和」新任經理楊振華因常坐鎮衡陽聯號,乃派田瑞清主持邵陽店務,店中營業一帆風順,內外協調,陳漢章也以同人身份仍然服務於店內。

湖南第6區行政督察專員孫佐齊見專署所在地「永和金號」資財雄厚,一再指使其部屬專署特種會報秘書傅德明等人以‘通共’罪名陷害、敲詐店主。

2月前,傅德明忽然派人將陳漢章捉去拘押起來;店中追問陳犯何法,傅德明拿出在邵陽郵局查出的可疑信件,是一個名叫鄒之麟的,由邵陽旅社寄給香港同黨鄧文劊,其中提到陳漢章等的秘密活動,觸犯禁止異黨活動的刑法,陳漢章力辯並無此事,專署審訊時說他妄圖逃脫責任,嚴刑逼供。

店務主持人田瑞清非常焦急,一面向在衡陽的楊振華報告經過,一面奔走求告,設法營救。不料,數日之後,傅德明親至店中找田瑞清,說關於陳漢章取保之事,須到專署面談。田瑞清被帶到專署,傅德明給他看一份國府密電;田瑞清一看之後大驚,電報上分明寫著田某‘十餘年來掩護奸黨,著即拿辦解省,轉解中央’。

田瑞清再辯解也無濟於事,只好跟著傅德明去省裏,因天晚暫住樂陶旅館。一夜之間,傅訓斥多次,田瑞清自忖必死,但求通知「永和金號」的戚友,轉告衡陽經理。哪知,第二天傅德明忽然告訴田瑞清:「真犯已經捕獲歸案,與你無甚干係,你可以自由了!」田瑞清獲此‘大赦’,如墜五里霧中,金號主持人的位置也不想要了,當日即赴衡陽求楊振華資助,返回江西原籍去了。

只是陳漢章仍然生死不明,連店裏送牢飯也被禁止。

這些是非,2月來一直纏繞著「永和金號」每個人的心,使他們寢食不安,走坐不寧。

楊振華被逼無奈,擬將金號遷往衡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