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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維源逝世
時間
1905年06月16日 ~ 1905年06月16日
地點
福建
相關人物
林維源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林維源(1840年3月21日-1905年6月16日),字時甫,號冏卿,臺灣臺北板橋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板橋林家的族長,生父林國華,養父林國芳。是一位富商、紳士、官吏。曾任太僕寺卿、幫辦台灣撫墾大臣等職。林維源與其兄林維讓屬板橋林家第四代,將林家聲勢推上最高峰,板橋林家花園也多在其手中完成。清朝馬關條約割台於日本後,遷居於閩南廈門至卒。
事件背景:
維源為林國華之子,幼時被過繼予國華之弟林國芳,林維源兼祧國華、國芳兩房。
劉銘傳任台灣巡撫時為貫徹「招撫生番、清除內患、墾殖番地、擴張疆域」之政策,維源設立撫墾局於大溪。
1884年法國侵略臺灣(見「中法戰爭」,臺語俗稱西仔反),抗法軍隊出現經費困難,林維源主動借給公家20萬兩銀,以充軍餉。
1886年奉清朝廷詔命以太常寺少卿身分擔任幫辦台灣撫墾大臣,台灣北部撫墾事務的主官。幫辦撫墾大臣雖受督辦台灣撫墾大臣(臺灣巡撫兼任)管轄,但實為北臺灣山地及台灣原住民區域之實際統治者,因此林維源成為台灣清治時期唯一本籍為台灣的地方主官。
維源任內多次領軍與臺灣原住民對仗,成果頗鉅。至於文事方面,也曾在臺北大天后宮設立番學堂以漢化原住民族。並多次帶領大溪原住民族學童至板橋參觀文物。撫墾工作至1886年、1887年以有墾田萬畝的成效。而後又助劉銘傳完成台灣土地清丈,於1890年晉封「太僕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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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此外,於經商方面,維源的建祥號為當時最大茶商,又與知名買辦李春生創立建昌公司投資房地產。維源生意頭腦極佳,曾與其兄林維讓捐助五十萬兩白銀資助台灣礦物鐵路建設;又參與樟腦輸出的事業。於1895年台灣民主國成立後,避走唐山廈門就未再參預官家事務。甲午戰爭後日本政府曾因台灣管理經費巨大,伊藤博文打算把台灣賣給法國。林維源率領台灣百姓欲籌金贖身,清政府卻極力阻撓。後林維源於福建廈門隱居,直至逝世。
據日治時代臺灣總督府的調查,臺北地區有三大富豪:排名第三的是艋舺的洪騰雲有資產20萬圓,排名第二的是大稻埕的「番勢-李春生」有資產120萬圓,排名第一的就是板橋林家第四代的林維源,有資產1億1000萬圓。一說調查中的「圓」,非日圓,而是銀圓,如此則其身家又加倍,當時一銀圓相當於一美元,可兌換約2日圓。
1863年因平戴潮春事件有功,被授與三品銜。 1876年代表林家捐獻50萬元,響應福建巡撫丁日昌設立海防,得內閣中書官銜。 1878因維讓過世,正式總管林家產業。次年,奉命督造台北城小南門興建,獲授四品卿銜。 1884年因清法戰爭爆發,避居廈門。次年因台灣巡撫劉銘傳力勸而返台,並捐助清法戰爭善後經費50萬兩,被授與內閣侍讀,後升為太常寺少卿,並授命為團練大臣。 1886年出任幫辦墾務大臣,及台灣鐵路協辦大臣,並協助劉銘傳清丈土地,於1890年因功升至太僕寺少卿。 1887年創立建昌公司,與大稻埕殷商李春生於建昌、千秋兩街(今台北市貴德街)合建洋樓,出租給洋商。
歷史影響:
1894年清日甲午戰爭爆發,任全台團房大臣督辦。翌年清廷戰敗,簽訂馬關條約,台灣割讓給日本,5月5日台灣自組台灣民主國抗日,被舉為民主國議會議長,不久,5月13日率家族避走廈門。日本統治台灣後,台灣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曾親赴廈門力勸回台,不果。 1905年清廷授與侍郎頭銜。同年6月16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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