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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鍾岳逝世
時間
1907年10月29日 ~ 1907年10月29日
地點
杭州
相關人物
李鍾岳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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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李鍾岳(1855—1907.10.29),一作李宗岳,字崧生,又字申甫,清末官吏,安丘縣輝渠鄉謀家河村人。 18歲中秀才,39歲中舉人,1898年(清光緒24年)中進士。此後代理浙江衢州府江山縣縣令。 1907年(清光緒33年)正月調任山陰縣令。後因處死秋瑾而感到內疚,自縊身亡。
事件背景:
1906年(光緒32年)冬,秋瑾與徐錫麟等光復會領袖在上海集會,密議在浙江、安徽兩地舉行推翻滿清政權的起義,約定由秋瑾負責組織浙江起義,徐錫麟負責發動安徽起義。
1907年(光緒33年)正月,秋瑾從上海回到家鄉浙江山陰縣,任大通學堂督辦,主持校務。大通學堂原為徐錫麟、陶成章等創辦,是光復會訓練幹部、組織群眾的革命據點。秋瑾到大通學堂後,為了積蓄革命力量,成立了“體育會”,招納會黨成員和革命青年,進行軍事訓練,培養軍事人才,同時積極聯絡浙江各地會黨,組織“光復軍”,推舉徐錫麟為首領,自任協領,計劃於農曆6月初10在浙皖兩地同時舉事。不料事情洩露,徐錫麟只得於1907年7月6日(光緒33年5月26日)在安慶倉促起事,旋即遭到鎮壓,徐錫麟被殘忍殺害。浙江巡撫張曾揚(張之洞侄曾孫)聞訊,急電紹興知府貴福,立即查封紹興大通學堂,拘捕徐錫麟同黨秋瑾。由於大通學堂校址在山陰縣內,貴福便命令到任不到半年的山陰縣令李鍾岳負責查抄大通學堂。
出身於書香世家的李鍾岳早就仰慕秋瑾的才學,常以女士“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之詩句,教育自己的兒子:“以一女子而能詩,勝汝輩多矣! ”愛才之情,溢於言表。因此,“事變雖起,猶思竭力保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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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07年7月14日(光緒33年6月初5日)下午,李鍾岳奉命提審秋瑾。他不忍對秋瑾下毒手,稍加審問後,便令文案將程毅等7人帶到公堂審訊,自己則破例設座,讓秋瑾坐於椅上,同其單獨交談。二人對談後,李鍾岳讓人取紙筆給秋瑾,秋瑾用朱筆寫下了“秋風秋雨愁煞人”這句世人傳頌的絕命詩句。李鍾岳誇讚女士書法之工,秋瑾說:“未見過貼,字實不能寫,文章是能作幾篇的。”於是,李鍾岳又讓秋瑾作文,秋瑾說多年不用毛筆,書寫不慣,李又另給墨水鋼筆和英文練習簿。秋瑾提筆立成千餘言,主要陳述其生平歷史和申訴此次被捕之冤。整個“審訊”過程持續兩小時之久,室內寂靜異常,形同會客。
此情形被密探報於貴福,貴福大怒,氣勢洶洶地責問李鍾岳:“為何不用刑訊,反而待若上賓?”李鍾岳則以“均係讀書人,且秋瑾又係一女子,證據不足,礙難用刑”來辯解。貴福見李如此立場,知道審不出什麼結果,便於晚間親去杭州,面陳浙江巡撫張曾揚,謊稱秋瑾已承認密謀革命,張曾揚不加複查,立即擬寫了“就地正法”的手諭。深夜,貴福趕回紹興府署召見李鍾岳,出示了張曾揚手諭,令其立即斬殺秋瑾。李鍾岳仍據理力爭道:“供證兩無,安能殺人?”貴福厲聲訓斥道:“此系撫憲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殺,在君;宥,亦在君。請好自為之,毋令後世誚君為德不卒也。”李鍾岳知已不可以再爭,怏怏返回縣署,思忖良久,終無兩全之策。
歷史影響:
辛亥革命成功後,秋瑾案昭雪。孫中山親筆為秋瑾女士題寫“巾幗英雄”四個大字,並書楹聯一副:“江滬矢丹忱,感君首贊同盟會;軒亭灑碧血,愧我今招俠女魂。”浙江革命先哲褚慧僧先生與秋瑾生前摯友吳芝瑛、徐寄塵女士於1912年在西子湖畔建秋瑾墓和鑑湖女俠祠,特將李鍾岳的“神位”祀於祠中,上題“清山陰知縣李鍾岳之神位”,下書“李鍾岳先生,山東安丘縣人,秋案中有德於女俠”,以紀念李鍾岳保護秋瑾和為秋瑾殉道的悲壯義舉。
《續安丘新志》載;“浙人追思之,及秋案昭雪後,乃為立祠西湖上,歲時祀之。”民國成立,真相大白,“秋案”昭雪,李的神位入祀秋瑾祠。秋、李兩家遂成為至交。從此,李鍾岳與秋瑾兩位志士的事蹟並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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