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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汝騤逝世
時間
1911年10月 ~ 1911年10月
地點
武昌
相關人物
馮汝騤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馮汝騤(?~1911)清朝最後一任江西巡撫。字星岩,河南祥符(今開封)人,建築學家馮紀忠祖父。光緒九年進士,歷任四川順慶、山東青州、直隸大名知府,湖北鹽法道、甘肅按察使、陝西布政使、浙江巡撫、江西巡撫,武昌起義爆發,仰藥殉清,清廷詔諡忠愍。
馮汝騤為光緒9年(1883年)癸未科進士,同年5月,改翰林院庶吉士。光緒12年4月,散館,俱著以部屬用。授戶部主事,充任軍機章京,累遷郎中。出任四川順慶府知府,因母喪丁憂去職。守喪結束,起用為山東青州府知府,調直隸大名府。光緒31年(1905年),遷湖北鹽法分守武昌道。次年,調任安徽徽寧池太道,又遷甘肅按察使。不久,升任陝西布政使,擢浙江巡撫。光緒34年(1908年),改任江西巡撫,任內整頓稅務,推行新政。宣統3年(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長江下游各省震動。南昌新軍起事響應,推舉汝騤為都督,宣布獨立,汝騤堅決拒絕。於是被遣送離開省城。行至九江,汝騤服毒自盡。清廷諡忠愍。《清史稿》有傳。
事件背景:
馮汝騤,光緒9年(1883)癸未科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戶部主事,充任軍機章京,累遷郎中。出任四川順慶府知府,因母喪丁憂去職。守喪結束,起用為山東青州知府,調直隸大名。
光緒31年(1905),遷湖北鹽法道。次年,調任安徽徽寧池太道,又遷甘肅按察使。不久,升任陝西布政使,擢浙江巡撫。
光緒34年(1908),改任江西巡撫,任內整頓稅務,推行新政。
宣統3年(1911),武昌起義爆發,長江下游各省震動。南昌新軍起事響應,推舉汝騤為都督,宣布獨立,汝騤堅決拒絕。於是被遣送離開省城。行至九江,服毒自盡,成為漢人官僚中為清朝殉節的第一人。清廷詔諡忠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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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宣統3年(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長江下游各省震動。南昌新軍起事響應,推舉汝騤為都督,宣布獨立,汝騤堅決拒絕。於是被遣送離開省城。行至九江,汝騤服毒自盡。清廷諡忠愍。《清史稿》有傳。
由於馮汝騤在任上頗有聲望,士兵和百姓多存感激,便不再強人所難,護送馮汝騤離開江西。當時安徽還在清廷控制下,他想投靠安徽巡撫朱家寶。船過九江的時候,他的老部下、已是革命軍九江都督的馬毓寶聞訊率部下在江邊迎接,請馮汝騤暫住。經再三懇請無效後,革命軍將他抬到岸上,馮不得已隨馬毓寶登岸,後仍戴紅頂花翎,以表示效忠清王朝。九江革命軍司令部安排他住在最好的花園別墅中,並派專人照料,但仍避免不了他的自盡。
歷史影響:
《異辭錄》卷四記載了馮汝騤自盡的經過:在九江離別的時候,馬毓寶親自送馮汝騤到江岸,馮汝騤說“後會有期”。馬毓寶誤以為他日後要報復,於是軟禁了馮汝騤。馬毓寶知道馮汝騤素吸鴉片,便令看守每日供給適量鴉片。一日,馮汝騤說:“你們每次只給一點兒,不嫌麻煩嗎?我給你銀子,去給我買夠3天的大煙。”看守買來夠他吸食3天的鴉片,馮汝騤趁人不備,吞食鴉片而死。家屬收殮了他的屍體,輾轉北上,把他安葬在開封南郊小蘇村的馮家祖塋。他是清朝最後一任江西巡撫,也是漢人官吏中為清朝殉節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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