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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景華逝世
時間
1913年11月 ~ 1913年11月
地點
廣東
相關人物
陳景華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陳景華(1863—1913),字陸畦,自署無恙生,廣東省香山縣南屏鎮人,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 1888年中舉人,曾先後出任廣西貴縣和桂平縣知縣。 1903年因懲辦受招撫的巨盜陸顯而被革職查辦,後得其弟協助流亡香港,轉赴暹羅。當時暹羅為東南亞華僑重要集居地,孫中山先生的革命思想與康樑的保皇思想鬥爭十分激烈。陳景華根據自己的切身體驗,接受孫中山提出的三民主義綱領,投身反清革命,同保皇黨鬥爭,成為民主革命的戰士。 1908年陳景華與蕭佛成在曼谷先後創辦《美南日報》、《華暹日報》,宣傳民主革命。是年11月,孫中山抵達曼谷,創立中國同盟會曼谷分會,定《華暹新報》為分會的機關報,對陳景華十分器重和信任。 1910年陳景華在香港以惠記洋行買辦身份從事地下活動,利用洋行信箱,為中國同盟會南方支部建立一個安全可靠的通訊聯絡處,並參加援救暗殺廣東水師提督李準未成而係獄的劉思復。 1911年11月廣東光復,胡漢民任廣東省都督,任命陳景華為廣東省警察廳長。在任期間,陳景華凡事必躬親處理,執法如山,將廣東省城的地方治安維持得井井有條。是時廣州警政,賞罰分明,公正廉潔。任職期間,還革陋習,興新政,創辦女子教育院。 1913年二次革命失敗後,袁世凱密令廣東都督龍濟光將陳景華殺害。
事件背景:
1909年中國同盟會會員、暹羅僑商馬興順回到潮州,被保皇派告密入獄,陳景華前往香港展開營救。 1910年陳景華從暹羅回到香港,在韋寶珊洋行里當買辦,暗中繼續從事革命活動。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成功。中國同盟會會員潘達微、鄧慕韓等通過兩廣總督張鳴岐向清廷奏請特赦汪精衛與陳景華,讓他們回廣州主持政局。 11月9日,各界代表數千人在廣東集會,與會者一致推舉陳景華擔任大會主席。在陳景華主持下,各界代表宣布廣東脫離滿清王朝,歡迎革命黨人來組織共和政府。大會推選胡漢民為大都督,胡漢民就任廣東省都督後,對陳景華的才幹與魄力十分賞識,先後委之以廣東省民政部長與廣東省警察廳長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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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陳景華任職廣東省警察廳廳長後,執法如山,施治讓人耳目一新。陳景華在不動聲色中,陳景華悄悄地做了幾件事:以嚴格的軍事形式,訓練裝備精良的警察游擊隊三個中隊,每中隊一百人。責成所屬警署編查戶口,凡被認為可疑的住戶和人口,一一詳細列明。向外國商行訂購新式手槍及子彈一批。數月後,陳炯明任都督,陳景華趁陳炯明鎮壓民軍之餘威,開始鐵腕治亂。首先,命令警察游擊隊停止訓練,嚴陣以待,並將新式手槍子彈發給值勤警察佩帶。其次,又向陳炯明建議軍隊配合,派出陸軍輔助警察檢查戶口,凡屬前面普查中所列的可疑住戶,均作搜捕。警察廳本為治安行政機關,原無司法權的,但陳景華將所捕人犯均自行處理,分別判處死刑、徒刑,由警察廳直接執行。那時是非常時期,都督府給警察廳特權不必呈準,只需事後呈報備案便可。
歷史影響:
陳景華鐵腕治世的做法,受到百姓的廣泛讚譽,但也因此得罪不少人。陳景華曾在佈告中有“景華以殺人著,勿謂言之不先也”之語,本意讓民眾嚴守法令,陳景華卻因此被誤傳為喜歡濫殺的酷吏。 1913年二次革命爆發後,陳景華堅決擁護孫中山先生。袁世凱因此對陳景華恨之入骨,密令廣東軍閥龍濟光謀殺陳景華。同年9月15日夜,龍濟光以中秋賞月為名邀請廣東省警察廳廳長陳景華到都督府做客,陳景華剛進都督府,龍濟光即向陳景華出示袁世凱的密殺電令。陳景華不予置辯,從容就義。陳景華從任職廣東省警察廳廳長到犧牲,前後不到兩年的時間裡,執法如山,戡亂安良,在廣東建立了近代警察制度,成為廣東警察史上最具傳奇色彩的人物。陳景華犧牲後,身無餘財,可見其為官之清廉。陳景華的好友、曾殮葬黃花崗烈士的革命黨人潘達微為陳景華墓碑寫下這樣的銘文:“強項之令,猛以濟寬。冤同三字,獄等覆盆。蓋棺論定,毅力維新。哀我國民,喪此良人。”作為廣東省首任警察廳廳長和著名民主革命家,陳景華的一生叱吒風雲、充滿傳奇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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