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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樹勳逝世
時間
1915年12月 ~ 1915年12月
地點
上海
相關人物
袁樹勳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袁樹勳歷任江蘇高淳、銅山知縣,1891年署理上海知縣。 1895年任江西景德鎮知府,同年調任天津知府。 1900年任湖北荊宜施道。 1901年調任上海道台。 1906年後歷任江蘇按察使順天府尹、民政部左侍郎,山東巡撫。 1909年任兩廣總督,呼籲開國會、消禍萌,不為清政府所採納。次年辭官寓居上海。
事件背景:
袁樹勳(1847年~1915年)湖南湘潭人,字海觀,號抑戒老人。歷任江蘇高淳、銅山知縣,1891年署理上海知縣。 1895年任江西景德鎮知府,同年調任天津知府。 1900年任湖北荊宜施道。 1901年調任上海道台。
1902年與駐滬領事團訂立《會審公廨追加章程》,又直接參與《蘇報》案的處理。 1905年因英國陪審官德為門大鬧會審公廨案與領袖領事及英國領事交涉。同年,上海地方紳士李平書等發起地方自治運動,建議創辦城廂內外總工程局,袁表示同情。不久善後工程局撤銷,所有老城廂馬路、電燈事宜均由總工程局承辦。 1906年後歷任江蘇按察使順天府尹、民政部左侍郎,山東巡撫。 1909年任兩廣總督,呼籲開國會、消禍萌,不為清政府所採納。次年辭官寓居上海。
1908年10月20日,時任山東巡撫袁樹勳巡訪青島。這次赴青島,主要是暗訪外國人在山東內地侵害主權的問題。袁樹勳於12月29日上奏雲:“查明外人在山東內地有無侵害主權,並妥籌限制之法,查編修範之傑等原呈內稱:'外人於租界外設肆僑居,復於未經開港通商地方購置地畝,典賃房屋'一節。現飭勸業道、洋務局通飭各屬,若有外人在不通商地方開設行棧、私行貿易,立即照約禁阻。如有教士購置公產,仍照章辦理。”又云:“威海、膠澳兩處租界之外,險要甚多,尤應嚴飭文武地方官,督率營堡防守弁兵,隨時嚴密偵察,俾外人不能私行測繪,庶於沿海防務有益。”還雲:“原呈又稱:'莒州一帶礦產,外人強欲代我開採'一節。查東省自膠澳租界訂約,暨五處礦務改訂合同以後,礦界甚廣,外人有分別採探之區。……今春因津浦路線定議,德人又思與膠沂路線牽涉,請給印照赴泰安等處探礦,經路礦局再三駁阻。”最後雲:“凡條約合同載明章,自應照章保護;如不載在條約合同,亦復藉詞干涉,侵攬利益,即應設法駁阻,以示限製而保主權。”在清朝外交上,對國外人能有如此強硬態度,實是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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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05年12月8日,已故官員黎廷鈺的妻子王氏,帶著15個女孩,並攜行李百餘件,乘坐長江班輪“鄱陽”號由四川到廣州,途徑上海。這15 個女孩裡面有桂花、 文香、陳梅玉、王菊安、楊羊寶等,系王氏應廣東親戚所託,從四川買來的,都有買賣憑據。但當時巡捕房只片面根據鎮江方面的來電,以為所繫拐騙婦女,遂在碼頭以“拐騙人口”的罪名將黎王氏一干人拘捕,送往會審公廨審理此案,由會審公堂中國讞員關絅之、金紹城與英國陪審員副領事德為門( B.Twyman)進行共同審理。
而審理過程中,王氏所供陳詞與桂花等人所述相合,且買賣憑據確鑿。關、金以為未有實證,商請判押公廨女監另行複訊。德為門則認為此案應查核,犯人應交巡捕房看押候審。雙方於待審人合當
看押於公廨女監,還是巡捕房之事展開爭端。德為門驕橫無理地說:“ 吾惟遵領事之囑,令捕房帶回人犯而已,不知有上海道也。” 被激怒的關絅之也針鋒相對地說:“ 既不知有上海道,本人亦不知有貴領事”。至此雙方展開激烈爭鬥,以致拳腳相加。
歷史影響:
此案影響牽涉極大,立即引起了社會巨大的輿論與反響,當時民眾,商會都集體會議討論此事。當時上海道台袁樹勳作為一個地方官,在整個對外交涉中,表現了少有 的堅決態度,與領事團數次交涉,也是大義凜然,寸步不讓。這次案件,其規模和影響雖不能與拒俄運動、抵制美貨運動相比,但同樣是民族意識覺醒的反映,是日漸高漲的民族 氣節和愛國主義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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