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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韙良逝世
時間
1916年12月17日 ~ 1916年12月17日
地點
北平
相關人物
丁韙良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威廉·亞歷山大·巴爾森·馬丁(英語: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1827年4月10日-1916年12月17日),漢名丁韙良,字冠西,美北長老會派至中國的傳教士。在中國生活了62年(1850年-1916年,期間有4年時間不在中國),曾長期擔任中國著名教育機構北京同文館的負責人,是當時的「中國通」。1898年起任被清朝皇帝任命為京師大學堂首任總教習,也就是北京大學第一任校長。
事件背景:
1827年4月10日,丁韙良生於美國印第安納州的一個牧師家庭。1848年畢業於印第安納大學。1850年,受美北長老會派遣,來到中國,在寧波傳教10年。他主張發展世俗教育影響中國,意圖通過教育向中國人傳播基督信仰。
丁韙良是19世紀實驗以拉丁字母拼寫中國方言的開拓者之一。1850年,他來寧波之後,通過半年時間學會寧波話,然後為其設計羅馬字拼音方案,用拉丁字母稍加變通,創立了一套音標。此方案也被其他傳教士和來寧波工作的外國人一直沿用。這對中國文化是一個貢獻。後來,丁韙良的同事與好友,美國北長老會駐寧波傳教士藍亨利(Henry Van Vleck Rankin),編纂了《寧波土話初學》,這是最早的寧波話羅馬字拼音教學文獻。丁韙良將羅馬拼音用於注釋寧波方言,為漢語拼音教學提供了參考,對近現代中國漢字改革運動有較大的影響和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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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863年移居北京後,傳教之餘翻譯美國人惠頓的《萬國公法》,該書受到恭親王奕訢的賞識,由總理衙門撥專款付印出版。《萬國公法》的出版和傳播,幫助了當時的清政府儘可能地維護中國利益,如當時中國外交官員曾運用《萬國公法》中闡述的國際法原理,成功地處理了一件糾紛,即「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第一次使用國際法使一件原本可能成為嚴重事件的外交糾紛得到順利解決,這使總理衙門的高級官員乃至清廷相信西方國際法知識對清王朝的統治尤其是外交活動是有利的。當然丁韙良翻譯《萬國公法》也受到了某些外國官員的反對,他們擔心中國人懂得國際法就可能使其利用它來與西方列強進行有理有節的法律鬥爭,甚至會給西方國家帶來各種麻煩。
在《萬國公法》一書中,丁韙良創造的漢字法律術語有:萬國公法、性法(自然法)、公師、法師、主權、權利、責任、法院、人民、國體、賠償、自治、限制、章程、邦國、政治、選舉、司法、爭端、國會、制憲、領事、利益、管轄等,使長期生活在封建專制下的中國人民開始了解西方世界,懂得諸如民主、平等、自由、權利、法治、選舉等重要政治和法律制度、觀念。後來,漢譯《萬國公法》傳到日本,不但成為日本外交家與西方列強進行外交斡旋的重要工具,也被日本政府指定為日本學生必讀的法律教科書。因為它如此重要,所以坂本龍馬提出了所謂「長劍不如短刀,短刀不如手槍,手槍不如萬國公法」的說法,他也的確曾運用《萬國公法》上的法條與規則,打贏了一場官司。
歷史影響:
丁韙良被指控在八國聯軍占領北京期間出去搶劫,但這是某些人惡意的中傷。大陸歷史學家顧長聲,在《傳教士與近代中國》中故意篡改丁韙良在《北京被圍目擊記》(The Siege in Peking)中的文字,從而污衊丁韙良脫去道袍去搶劫,是個強盜。沈弘在其翻譯的丁韙良著作的《中國覺醒》的譯者序中指出,由於一般的讀者很難查閱到丁韙良的原著,所以一般都把顧長聲的說法和引文視為權威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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